复委发〔2019〕86号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委员会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复兴镇全面落实河流和水库河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通川区委发〔2017〕9号)文件精神,根据通川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河流和水库的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复兴镇全面落实河流和水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复兴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及办公室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经明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镇党委第一书记
副组长:瞿 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周 亮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 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巧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艳青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邓绿洲 镇党委委员
赵 锐 镇党委委员
刘海波 派出所所长
二、总河段长办公室
主 任:邓绿洲 镇党委委员
副主任:刘小晴 镇党政办副主任
唐洪亮 镇城治办主任
成 员:杜泽波 镇财政所所长
侯建明 镇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荣仕全 复兴农牧站站长
蒲正刚 镇规建办负责人
吉志弘 复兴林业站站长
张 攀 复兴国土所所长
李美奎 镇安办主任
曾 渝 复兴司法所负责人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委员会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党政办 2019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