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就业局党总支开展了巡察。9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就业局党总支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诚恳接受反馈意见,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在区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对区就业局党总支巡察反馈会后,区就业局党总支高度重视,党总支书记喻光辉主持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归纳整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分解任务、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成效。区就业局党总支对巡察组指出的三个方面26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形成问题台账,研究制定了81条整改措施,报区人社局党组研究后,经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三巡察组联合审核,制定了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整改。
(三)加强督促指导,高标从严整改。整改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加快步骤推进,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2023年全局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对督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事项完成进展情况
(一)针对“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总支会议、主题党日、行政办公会议等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引导职工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了解其学习效果。三是对学习主动性差、学习效果不明显地做好学习提醒。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通川区就业局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制度,通过“一月一学”,拓宽窗口工作人员就业所涉及的窗口业务经办知识。二是制定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集中学习计划,组织其认真学习,抽查其学习笔记。三是班子成员化身业务体验员到窗口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调研活动,检验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效果,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领悟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通川区就业局值班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二是需要全局职工外出工作或参与活动的情况,办公室都会提前做好相应的值班安排,没有再出现此类情况。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四)针对“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担当劲头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通川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制度,规范了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二是加大了对重点群体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申请贷款。三是严格按照达市就发〔2023〕14号文件精神,拓宽统计渠道,做到应统尽统,已超额完成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0月31日前。
(五)针对“责任落实有偏差,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基地相关的审核长效机制,堵塞就业补助资金漏洞。二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策,钻研业务知识,坚持按照政策、规定办事。三是核实了达州市曹聪家庭农场、达州市祥元源家庭农场、四川永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该3家就业帮扶基地履行带动就业职能不足,已取缔其基地认定资格并追回发放的奖补,四川永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全额退款;达州市通川区曹聪家庭农场已全额退款,退款凭证交至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达州市祥元源家庭农场正在接受区纪委调查,待区纪委调查结束后作具体处理。四是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同志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把审核关。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
(六)针对“审核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通川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范公益性岗位日常监管。二是已追回庞正烈违规领取的2个月公益性岗位补贴3300元。三是对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已追回3人不符合条件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16770元。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反省,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
(七)针对“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力,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二是认真研判就业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及风险评估,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守好阵地、管好队伍。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八)针对“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涉及的就业中心工作,强化了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抓好调度监督。二是已追回冯小雪、牟鹏鹏、李静3人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1.46万元。三是完善了失业保险追缴机制,坚持应追必追,追必追回。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0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九)针对“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通川区就业局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决策程序。二是在局党总支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局党总支议事规则,强化议事规则的贯彻执行。三是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制度,推进重要事项、重大资金、重要人事等上会研究,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十)针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机关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窗口服务管理考核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二是每月在党总支扩大会上通报干部职工日常考勤、请销假情况,将职工实际出勤情况按照机关绩效考核制度对职工实行分类、分级绩效考核管理。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十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分别汇报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三是结合重点岗位风险点,制定了符合我局实际的详细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抓好落实。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十二)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一岗双责”概念,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学习和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三是班子成员在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全面系统总结了思想政治、履职履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十三)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益性岗位和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审核的人员开展理论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二是对已处理的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好了工作提醒。三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就业相关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要求从中吸取教训、自重自省。四是开展公益性岗位业务自查自纠,追回3人不符合条件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16770元;开展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自查自纠,追回1人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作出不予贴息的处理。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十四)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了党总支议事决策规则,修改完善了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中的惩戒条款。二是建立了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组织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提高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三是通过多种方式追缴为王艺晴多代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方拒不配合,已经按相关程序移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四是对失业保险股股长面对群众的态度生硬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十五)针对“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明确了不遵守制度的惩戒方式。二是通过党总支扩大会研究审定并组织学习了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三是每月对职工执行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对执行不到位的职工从生活补贴和年终目标绩效上落实惩戒。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十六)针对“干部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失业保险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二是坚持在每月党总支扩大会上通报职工上月出勤和请假情况,将出勤情况作为年底评优参考要素,考勤排名靠后的人员一律不纳入优秀等次。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十七)针对“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已清退相关职工的技师考核培训费、考试费合计9770元。二是对时任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对财务报销制度的学习,严把审核关。三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证公共财产安全。四是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保障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十八)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7名职工全部退回2022年用工会经费购买的商业险费用共计3700元。二是组织工会相关人员学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标准等。三是2023年组织部按照2022年退休党支部交纳党费标准拨付活动经费时,拨付至区就业局代管资金账户,通过退休党支部开展活动实行实报实销。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十九)针对“涉嫌明招暗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涉及项目采购工作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规范项目采购行为。二是对涉及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强化采购项目的责任意识。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十)针对“未走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二是对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采购项目的责任意识。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十一)针对“党支部活动未正常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总支副书记对下属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已指导机关党支部、退休党支部、训练中心党支部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三是督促机关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十二)针对“党建知识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部支委会加强党建知识理论学习,提高党建工作能力。二是建立党员评先评优管理办法,明确评选标准。三是“七一”开展党员评先评优时严格按规定进行评选,确保公平公正。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十三)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副局长周航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班子成员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党章党规、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三是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坚持提意见与见整改相结合,真正做到出出汗,红红脸。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十四)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二是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三会一课”工作计划。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上党课。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十五)针对“民主集中制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支委会学习了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领会班子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运行机制等内容,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坚持会议决策制度,支委会班子就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会议,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策。三是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机关党支部书记落实好“末位发言制”,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十六)针对“五届区委巡察反馈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彻底’2个问题时有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召开了专题会,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已退回54900元,其余的正在追缴中。四是完善了通川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规范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监管。
正在整改中。整改时限为2024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就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总支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突出整改实效,对已经整改的将长期坚持,防止老问题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建立台账,紧盯不放,及时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督促指导,跟踪问效。
(二)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结合就业工作实际,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坚持做到执纪在前,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打造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成推动就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核引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通川区就业局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2372414;邮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阳平路66号;电子邮箱3835938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