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区公安分局
  • 作者:区公安分局
  • 发布日期: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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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分局在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立足实际、履职尽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官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作用,主动、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制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各类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准确、安全。2024年,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未收到依照信息公开要求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落实专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等工作。2024年,我局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设置栏目板块,严格落实文稿审核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机制,提升信息质效,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98

    行政强制

    22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1.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总体上运行良好,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由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组织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权威、有效。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种类。对本部门的工作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在做好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类别,加强政策法规及其他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等信息的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老百姓更加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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